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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条款的通知

2021年06月19日 23:13  点击:[]


各学院:

为提高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掌握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将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纳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5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金融部签署了《<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20—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书》,要求高校组织2020年当年发放贷款的学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补充条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签订对象

2020年当年发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见学生资助中心提供纸质协议书)

二、  签订时间

6月21日前完成

三、  签订步骤

1.学生资助中心将电子版协议书发送给各学院;

2.学院打印协议书(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组织学生签订协议,在第2页“甲方”处,用黑色中性笔签名,在名字上按手印;

3.学院将所有学生签订完的协议汇总,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4. 中国银行和学校在“乙方”“丙方”处签字盖章;

5.学院领取签署完成的协议,发给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四、工作要求

该项工作关乎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工作的有效落实,且部分学生面临毕业离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尽快完成借款合同补充条款签订工作。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6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校内勤工助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前做好2021年6月勤工助学学生考核及报酬信息维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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