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困 · 励学 · 厚德 · 强能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各学院(培养单位):

2024年1月22日6时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发生山体滑坡,1月23日2时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发生7.1级地震,种种灾害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寒假期间,受地质灾害、冻灾、雪灾等灾情影响,部分家庭遭遇生活困难。为确保受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等各方面不受影响,学校决定开展受灾学生专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摸排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及时关注全国各地灾情有关报道,详细摸排来自灾区学生的家庭受灾和经济困难情况,详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受灾情影响情况,了解非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因灾情致贫情况,重点关注脱贫家庭(继续享受政策)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二、资助对象

寒假期间,因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造成临时生活困难或亟须帮助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预科生。

三、资助内容

以灾情临时困难补助形式进行资助。对受灾情影响导致家庭收入严重下降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院(培养单位)根据具体受灾情况确定补助标准。

四、资助流程

1.学生于寒假期间通过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应急救助”模块中的“受灾补助”选项随时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非校园网须登录山东大学VPN操作);

2.辅导员、学院副书记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拟定发放标准,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zx@sdu.edu.cn;

3.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会同财务部发放灾情临时困难补助。

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主动关心受灾学生的思想、学习,加强资助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沟通和帮扶,确保他们安心学习生活。

联系人:王俊盛,联系电话:88364385。

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请按校区通知执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