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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助新政落实到位,2021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调整办理流程,转至线下办理,且仅申请2021-2022年一学年贷款。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可申请提高额度学生

1.  往年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在校本科生

前期已通过学院调查往年申请校园地贷款在校生提额意愿,计划申请提额学生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学生核对贷款金额,并确保发放贷款的中国银行卡可正常使用,如有变化请于9月30日前反馈。

2.  2021年新申请校园地贷款本科生

2021年新申请校园地贷款本科生9月初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因政策调整,贷款流程转至线下,部分信息需要重新统计,请相关学生(附件2)将贷款申请金额、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用于贷款收款及还款卡使用,建议使用学校统一发放的中行借记卡,还未开立中国银行借记卡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至中行网点开立)、电子邮箱等信息报送辅导员,由学院于9月30日前统一录入学生管理系统“信息传递模块”中“2021年新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信息补充”项目。

二、准备贷款资料

线下准备贷款纸质材料,报送学院辅导员,材料包括:

1.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注:未成年人另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主页、索引页(如有)、法定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及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双方)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原件。

2.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学生证应含照片页及详情页;

3.经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时间为2021年;

4.经前期核对上报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有卡号面)。

三、签订贷款合同

10月中下旬将组织线下贷款面签会,现场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上述贷款材料,并签署下列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一份;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

3.《中国银行个人贷款凭证》两份(各一式四联);

4.《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一份;

5.《个人信息授权表》一份。

相关要求学校另行通知。

四、贷款审批及发放

银行集中面签后,将对学生贷款进行上报审批,暂定11月底前完成放款。学费住宿费金额将统一发放至学校账户,生活费金额将发放至学生上报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内,届时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进行贷款信息查询。

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8365117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88112086

注: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请按校区通知执行。


附件1:已贷款在校生申请提额名单.xlsx

附件2:新申请本科生名单.xlsx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