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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山东大学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2023年04月10日 17:40  点击:[]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校设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保障学校优抚对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基本学习生活,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学费减免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减免额度

济南校本部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中孤儿(无父母抚养)、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享受国家政策性减免的,且2022-2023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二、材料提交和截止时间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登录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学费减免模块填写有关信息申请理由一栏详细描述家庭经济情况,学生学费情况可登录缴费平台pay.sdu.edu.cn查询,提交学费减免申请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辅导员详细了解学生情况对学生申请内容进行确认审核;

3.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最终审核。从系统中导出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副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将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2年秋季学期已通过学费减免的学生只提交申请表即可;新申请的学生需提交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7日前送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或将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zzzx@sdu.edu.cn


 威海校区、青岛校区由校区党工委学工部(处)另行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4月10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对服兵役本科生实施国家教育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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