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请向学生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4月19日
上一条:2023年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公告(第一期) 下一条:关于山东大学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关闭】